我校前身国立中正大学创建于1940年,当时有无专门的档案室,由于档案的缺失,已不可考,但是档案工作是有人兼做的,因为当时的档案留存下来了,现全部保存在江西省档案馆。1949年5月,南昌解放。1949年8月,国立中正大学更名为南昌大学,从南昌大学时期的一份档案——《南昌大学校部平面图》可以看出,南昌大学是有专门的档案室的。具体情况也已不可考。
1953年,全国高等院校实行院系调整,根据统一部署,南昌大学的绝大部分系科被调整到外省的高校中,以留下的师范部为基础,成立江西师范学院。刚成立时,学校还没有专门的档案室,国立中正大学、工专、农专、体专、南昌大学的文书档案虽已立卷,但只是临时保存在院办公室。江西师院成立以来的文书档案,没有专职档案人员管理,由党、政、工、团分别保管。教学档案和科学研究档案既不完整,且由教务处和各系分别保存,档案管理也不很规范。
1990年12月29日,学校发文,将学校档案室更名为综合档案室,仍为科级建制,隶属于校长办公室。
1993年11月,原国家教委颁布6号令《高等学校实体分类法》与《高等学校档案工作规范》,规定自1994年1月1日起施行。从1994年开始,综合档案室就按照《高等学校实体分类法》与《高等学校档案工作规范》进行分类、整理档案,包括党群、行政、教学、科研、外事、出版、基建、财会等十大类,除此之外,还有照片档案。
2000年6月,受国家档案局委托,江西省档案局组织评审组,对我校档案工作进行检查评估,由国家档案局授予我校科技事业单位档案管理二级单位称号。2000年12月,国家档案局颁布《归档文件整理规则》,规定从2001年起,机关、团体等部门的文书档案采用以件为单位的形式整理、分类、装订等,以减少工作人员的劳动强度。我校党群、行政类档案从2001年开始以件为单位归档。其它类的档案仍以卷为单位归档。
2001年7月3日,学校发文成立档案馆,处级建制,撤销校办综合档案室,原由党委组织部管理的干部人事档案划归档案馆管理。此后,档案馆陆续添置了电脑、打印机等设备。
2003年12月,档案馆购买了南京大学研制开发的“南大之星”档案管理软件,2004年上半年开始使用,从此结束了手工整理及查阅档案的历史,大大地提高了工作效率,减少了劳动强度,为档案管理信息化打下了良好的基础。
2007年6月,档案馆由青山湖校区搬迁到瑶湖校区图文信息中心,全馆面积达到约2000㎡,划分为库房、办公、技术用房等功能区,还有一间面积数百平方米的校史陈列馆,极大地拓展了空间,改善了保管条件。暑期,原江西金融职工大学档案搬迁到青山湖校区老库房。至此,校档案馆保管了两个全宗的档案:江西师范大学全宗、江西金融职工大学全宗。
2007年下半年,2005级学生档案移交给档案馆,至此,档案馆保管了原国家教委6号令规定的高校十大类档案、照片档案及干部人事档案、学生档案。
档案馆现有工作人员8人,其中博士研究生1人,档案专业研究生2人。档案系列正高职称1人,副高职称3人。